涉及小区的16条物业法律知识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1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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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山东盈和盈律师事务所
说到物业的问题,很多人都知道一些,但是都只是一知半解。住小区,您要了解什么物业法律知识呢?
1、预交物业费有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不得违背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费;经批准可以预收的(一般通过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方式),预收期不得超过6个月。
2、怎样判断小区物业的好坏?
答:(1)沟通管理。有良好的沟通渠道(上门拜访、满意度调查、座谈会、总经理接待日等),日常涉及业户的通知能有效及时推送给客户,有专职的客服人员衔接,投诉建议能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反映并妥善处理解决。
(2)社区文化管理。每季度不少于1次大型社区文化活动开展,活动形式多样化,业户参与度高。
(3)房屋的维修与修缮管理。以对房屋及设备的维护管理来保证房屋及设备在正常状态下使用,并通过科学、正确的使用,延长使用年限,减少自然淘汰,充分发挥房屋及设备的效用,做到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4)环境管理。有良好的清洁卫生环境,能按当地环境情况进行有效环境管理工作,为业户提供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包含清洁服务、绿化养护、四害消杀、白蚁防控、排水排污隔油隔渣管道疏通、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清运等事项)
(5)标识管理。有完整、齐全的标识索引及常用的温馨提示。
(6)治安管理。包括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防盗等安全措施。
(7)车辆交通管理。对小区内的主要通道、停放车场地及设施的管理。
(8)公用市政设施管理。进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电、通讯等市政设施的委托管理,包括代收代交有关费用。
(9)违章建筑的管理。配合城市违建主管部门(一般为城管、综治办、房管局、规划局等职责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举报监督管理。
(10)多种生活服务。进行公共楼道、楼外道路及公厕的保洁清扫,垃圾清运等常规服务;代订奶、送报、送小孩入托上学、就医送药等委托性服务;开辟夜间收费停车场、旅游服务、养花种苗出售等经营性服务。在为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方便的同时,又增加了收入,弥补了管理经费的不足。
3、小区物业服务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答:小区物业服务的内容应当按照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指的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一般而言,物业服务具体包括综合管理、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停车管理服务等内容。
4、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明确委托物业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期限。
在服务合同里一定要明确物业公司是管理小区全部的物业工作,还是只负责某一项服务内容。如果约定不明,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除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拥有的权利外,其它一些权利,也应在服务合同里更具体地约定。
(3)明确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在赋予物业公司管理整个小区日常事务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物业公司所承担的义务,并且尽可能地明确责任。
(4)对违约责任的约定。要在服务合同里明确物业公司违反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的责任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要约定成一些大而空的法规内容。
5、业主有权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收支吗?
答:没有。只有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因为一般的业主不具备专业的财务资质,即使是专业财务人员也无法以个人身份提供具有合法效力的审计证明。如果每个业主都可以滥用自己的查账权,这样只能严重干扰管理公司的正常运作。
6、小区内的停车位归开发商还是归业主?
答:停车位的归属,需要从该产权的归属来区分。能办理产权的,属于产权人;不能办理产权的,建筑规划红线范围内,已经在业主房产分摊面积内的,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一般来说,露天的大部分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地下车库的,属人防建设的,归属政府。非人防建设的,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属于开发商。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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