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时间: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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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山东盈和盈律师事务所
遇上纠纷要打官司
证据是关键
录音存证是个好主意
那么问题来了......

录音是可以作为诉讼证据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八项证据的形式,包括视听资料。
“以合法手段取得的录音 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偷录的录音 怎样才能作为合法证据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
总体来说
偷录的录音材料
不能违背以下三个特定条件
①不得(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②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③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另外
在取得录音证据的同时
尽可能有其它证据相佐证
以增强其证明力
【特别提示】本文及封面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个人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非常感谢!转自:济南中院 发布:济南中院新闻中心 来源:江西法院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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