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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民代理合同中给付报酬约定的效力问题的答复
(2010年9月16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公民个人与他人签订的有偿法律服务合同,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对于受托人为提供服务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等合法费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给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