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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对于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的,法院即使认为没有管辖权也不应再行移送
发布时间:2021-02-20
浏览次数:231
信息来源:山东盈和盈律师事务所
【
裁判要旨】
如果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应该在被告应诉前移送相关案件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被告已经应诉答辩,即使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也不宜再行移送。而对于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的案件,法院也不应以无管辖权为由移送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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