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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对于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的,法院即使认为没有管辖权也不应再行移送​
发布时间:2021-02-20 浏览次数:231 信息来源:山东盈和盈律师事务所

裁判要旨】

如果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应该在被告应诉前移送相关案件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被告已经应诉答辩,即使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也不宜再行移送。而对于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的案件,法院也不应以无管辖权为由移送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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