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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2020年起,父母房产这样过户**划算!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山东盈和盈律师事务所发布时间:2020/4/8


遗产本是逝者留给亲人的一种安慰,

但也可能成为

亲人之间产生矛盾的根源。
现实生活中,
因遗产继承闹得形同陌路的情况时有发生,
独生子女难道就可以高枕无忧吗?
小编今天就来给大家讲清这个事儿,
赶紧往下看吧↓

 独生子女≠**继承人

案例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

父母都过世后,小丽想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

■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

■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续父母的房产。

在我国,遗产的继承方式分为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如果没有专门设立遗嘱

一般都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

如无有效遗嘱,遗产将由

在世的**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顺序继承人都不在世

则由在世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也就是说

独生子女虽然属于**顺序继承人

不一定是**的**顺序继承人

  继承父母房产与谁有关?

小丽父亲过世时

奶奶在世,因此按照法定继承顺序
小丽和她的母亲、奶奶同是
法定的**顺序继承人
都有权参与遗产继承

小丽奶奶过世后,她的遗产
由她的**顺序继承人继承
也就是说,小丽大伯、二伯和姑姑
通过转继承的方式
可以分得小丽父亲的这部分房产
所以,小丽无法单独继承这套房子
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
都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

独生子女要继承房产

需要怎么做呢?

根据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

  • 继承权公证书
  • 不动产权证书(原房产所有权证)
  • 契证

到房地产管理机关,

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此外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不仅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
父母生前的“遗嘱公证书”
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
大家特别不愿意在生前去谈身后事,
但是时代不同了,
现在越来越多让亲人反目成仇的遗产纠纷。
所以独生子女的父母,
在生前办理遗嘱公证,
确立一份**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遗嘱,
可能是避免将来子女,
陷入继承遗产障碍**好的方法。



立了遗嘱如果发现子女不孝,
可随时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
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
“并附加条件,
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依法继承房产免征个税?真的!

可能不少朋友都在疑惑
前段时间网络上疯传的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不用交税啦”
是真的吗?
不用怀疑了,是真的!
 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公告
个人受赠房产的相关问题
👇 进行了明确规定 👇
也就是说,依法继承房产
或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

  子女均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公证,

又该怎么办?

如果父母生前未设立遗嘱公证,作为独生子女的继承人需要通过——

  • 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方式继承遗产,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继承遗产,向相关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公证书法院判决书,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如果父母已经立下遗嘱,
但没有经过公证,
在父母去世后,
继承人可以提供遗嘱原件,

到公证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盈和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法律怀有热爱、对正义怀有渴望、对社会怀有思考,发起成立山东盈和盈律师事务所。
“盈”谐音“赢”也,意为双赢,即“律师与律师之间合作共赢,律师与客户之间携手共赢”。律师的作用不仅是定纷止争,更是未雨绸缪,心系天下。

盈和盈律师期待

在您事业发展的道路上与您一路同行、携手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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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务之家综合劳动报,湖南高院   转自:法律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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