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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缴交通违法罚款将加收滞纳金!6月1日起全省实施!
发布时间:2020-05-09 浏览次数:179 信息来源:山东盈和盈律师事务所


不到审车时间不处理违法或将成为历史。8日,从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了解到,6月1日起,山东将在全省范围内对逾期未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行为加收滞纳金。目前,此项新规的具体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


4月中旬,公安部交管局发布了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新规定已于5月1日起开始生效实施。根据新的交通情况变化,新规定明确交通违法可以异地处理,打破了交通违法处理的地域界限,交通违法实现了在国内任一地点处理。


此外,对于长期存在的交通违法抓拍迟迟不处理,以至于频频出现记分上百分,罚款数万元的违法大户出现等现象。新规定也明确,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对有五起以上未处理的违法记录,未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且未申请延期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公告方式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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