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起意外,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青青家园 12 栋的全体业主一同变成了被告。
出意外的是物业工作人员王某(化姓),在清理该小区 12 栋楼顶积水时不慎坠亡。王某家属认为,王某提供服务的该楼栋的业主应该对此负责,一口气将全栋 25 名业主诉至长沙市岳麓区法院。
日前,岳麓区法院审理了该案。
物业员工坠亡家属向业主索赔 81 万
2008 年,长沙市裕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裕民公司 ")进入青青家园小区进行物业服务。2016 年 8 月 25 日,该小区开发商长沙长青湘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裕民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由裕民公司对青青家园小区 4、5、9、10、11、12 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期限为: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该《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已于 2018 年 4 月在长沙市岳麓区住建局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