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是一位母亲,其在家辅导儿子学习,因儿子学习不用心而殴打,结果导致其死亡。
这样一场悲剧确实让人感到痛心。
为人父母都知道陪孩子做作业是一场炼狱考验,但体罚还是万万不可取的,尤其不能殴打孩子的头部等要害部位!
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判决书:
胡惠娟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9)陕0431刑初66号
公诉机关武功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胡惠娟,女,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住武功县,农民,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2月20日被武功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指定辩护人李玄博,陕西五功律师事务所律师。
武功县人民检察院以武检刑诉(2019)4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惠娟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19年8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8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普社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胡惠娟及其辩护人李玄博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