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十四年来,专注于刑事领域,对各类刑事案件,特别是重大、复杂的经济案件、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及暴力犯罪等,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累计办理近三百起刑事案件,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详尽的证据梳理和有效的沟通,为当事人争取最佳结果。执业期间,承办了多起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刑事案件,已成功通过辩护促成大量案件获得检察机关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或改变定性的结果,更有通过有效辩护推动案件最终被认定无罪释放并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案件,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自由与名誉。始终秉持“以法为剑,为权利而辩”的执业理念,坚信“案件的背后时人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份委托,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
其中,任某某涉嫌合同诈骗,被羁押四年后无罪释放,并获得国家赔偿、法院公开赔礼道;展某某故意伤害案,被羁押五个月后,二审发回重审检察机关撤诉,并获得国家赔偿;袁某某被指控非吸1.46亿,经有效辩护,免予刑事处罚;
刘某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经法院审理,辩护人提出无罪辩护意见,公诉机关撤诉。
霍某某经监察委移送市检,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向中院提起公诉,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田某因涉嫌挪用公款4.17亿,受贿700万被市检提起公诉,案件审查起诉及审理过程中,经多次庭前对该问题进行沟通、辩论,变更为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董某某贷款诈骗罪,被指控诈骗金融机构金额为500万元并提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相关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最终以骗取货款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此外,参与了众多社会影响重大、涉黑案件的辩护以及大量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