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超,男,汉族,大学本科学历。自1999年3月起至2002年5月,在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执业。2002年5月至2021年8月,在东平县法律援助中心担任法律援助律师。2021年8月执业于山东盈和盈律师事务所,并加入该所合伙人团队。2023年7月,山东盈和盈(东平)律师事务所成立,担任分所主任。
擅长刑事、民商事、单位法律顾问等领域的法律事务,现担任多家行政、事业及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有较好的口碑。秉持“专业、诚信、尽责、高效”的执业理念,始终以客户利益为核心,深入理解客户需求,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节点。办案风格严谨细致,注重证据搜集与法律研究,善于运用多元化法律工具化解纠纷;同时保持持续学习的态度,紧跟法律修订与行业动态,为客户提供兼具专业性与前瞻性的法律建议,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曾被评为“泰安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泰安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司法厅授予“个人二等功”,连任泰安市第十六届、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被东平县政府授予东平县第三届“建设新东平”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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